我們一直以為:「不是一家人,不進一家門。」
事實卻告訴我們:「進了一家門,不一定是一家人。」
很多道理,其實是「矛盾對立統一」,不能從單方面去解讀。
作為父母,在中年的時候,辛辛苦苦打造一個家庭,有兒有女,有錢有房。
可是父母很老的時候,就要牢記,父母和兒女,并不是「一家人」。
若是記不住,禍患就來了。
在我的老家,有一種不成文的習俗。
一個家里,有幾個兒女。不管哪一個兒女結婚之后,在父母家住兩個月,就要和父母分開住。
窮困的家庭,不能建房子,就在老房子旁邊,搭建一個小木屋,就算是「新的家庭」。
兒女都搬離了父母家,這是「開枝散葉」的喜事。
那些一直都無法離開父母家的兒女,意味著他們沒有成婚,有打光棍的嫌疑,會被人笑話的。
順著習俗,日子往下過,就會發現,父母和四個兒女,就成為了五個小家庭。
逢年過節,兒女提著禮物上門送祝福,吃團圓飯,這時候大家是一家。節后,大家各自回小家,各自賺錢,勞作,這就是各自一家。
農忙的時候,大家集中力量,把農活干完,也不會細細算工錢;農忙之后,又是各自勞作,若要幫忙,都得欠人情了。
被人欺負的時候,大家一致對外;沒有人欺負的時候,大家各自保護自己,偶爾也有內部矛盾,導致幾個小家互相攻擊,為難。
誰家落難的時候,大家搭把手,送點錢財,也不要歸還;家庭富有的時候,誰都是過好自己的小日子,也保持關系平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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