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網上常有「廣東人吃福建人」的玩笑話,逗得大家熱議,關于廣東人「無所不吃」的話題。
可即便是「無所不吃」的廣東人,在食用貓肉的話題上,也瞬間失去了話語權。
為何從古至今都很少有人食用貓肉?答案其實早已被記錄在明代李時珍編著的《本草綱目》中了,其原因大概有三。
前有神農嘗百草,后有李時珍為了能夠了解世間萬物,根據自己的所見所聞及所嘗后,將其一一記錄在《本草綱目》之中,後來此書成為了曠世奇作。
李時珍曾在書中寫道過關于貓肉的記載:
「然貍肉入食,貓肉不佳,亦不入食物,故用之者稀。」
在他的描述中,貓肉肉質偏硬,咀嚼后,嘴里只剩下酸澀的味道,讓人難以下咽。
可以看出,李時珍在食用貓肉后,對它的評價是味道不好,不適合作為食物來食用。
中國人對于吃食,頗為講究,在古時也有諸多極為精細可口的美食,又酸又柴的貓肉自然就無法成為中國人飯桌上常見的食物了。
古代的貓多用于來抓鼠獸、捕鳥蟲等,古代的貓吃得不是營養均衡的貓糧,而是它親自捕捉的飛禽走獸。
這些走獸多半都攜帶著寄生蟲,貓在食下走獸后,這些蟲難免會寄生在貓的身上。
若是人類吃下貓肉,寄生蟲就會轉移到人體內,從而引發諸多的傳染疾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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