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人云:「饑不擇食,慌不擇道,寒不擇衣。」
人在落魄的時候,人性最真實。
餓得不行了,就「馬上吃東西」,連身邊的危險,都不去顧忌了。
因而,饑餓時看人,一看一個準。
01
「擇食」,見生活層次。
作家沈從文寫過一篇文章,描述當年湘西土匪的一些事情。
土匪抓到當地的一些孩子,然后關起來,餓兩天。
孩子餓得不行了,就聞到了魚香。是土匪做了全魚,讓孩子出來吃飯。
第一個孩子,上來就挑魚眼睛;第二個孩子,夾魚肚子上的肉;第三個孩子,吃魚背上的肉。
結果,第一個孩子繼續關押,并向其家長索要高價贖金。只有財主家,吃魚的次數很多,孩子對魚肉膩煩了,專門挑美味的眼睛旁邊的月牙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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