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市警局將于龜山區萬壽路二段與振興路口、蘆竹區中正路與忠孝東路口等2處地點,將原有的取締項目修正為「不禮讓行人」科技執法,預計今年12月1日正式啟用,違者可處6000元罰鍰,以維護行人安全。
警方指出,今年6月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修正通過,提高汽車未停讓行人罰責,並擴大未停讓罰責適用范圍,罰鍰上限也提高至6000元,若致人受傷或死亡罰鍰還會加倍。
為改善交通環境,桃園市警局將于龜山區萬壽路二段與振興路口、蘆竹區中正路與忠孝東路口等2處地點,將原多功能科技執法修正取締項目為「不禮讓行人」,預計今年12月1日正式啟用。
警方表示,11月起1日至20日宣導期間,龜山區萬壽路二段與振興路口,偵測不禮讓行人違規16件,蘆竹區中正路與忠孝東路口,偵測不禮讓行人違規8件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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