終于,汪峰章子怡在七年之癢「失婚了」!7年時間,一兒一女,最終還是分道揚鑣。大人日子過不下去了,失婚無非就是一張證書的事,然而,最受傷的莫過于夾在中間的「孩子」!
前陣子我一個親戚忍了5年,終于決定失婚了,這5年里,每次面對丈夫的家暴想過無數次失婚。但因為自己能力有限、加上不希望孩子太小沒有爸爸的陪伴一忍再忍,湊合著過,覺得孩子大了就好了。
哪知道自己的忍耐和付出,沒有換來丈夫的改變、孩子的感恩,反倒孩子在耳濡目染下變得跟父親一樣,甚至對媽媽也開始暴力相向。最后實在忍不了了,把孩子丟給爸爸奶奶,申請失婚后,毅然決然出去掙錢了!
明星有錢有能力,日子過不下去了選擇果斷失婚;大多普通人家沒錢,為了孩子則會選擇湊合過,至少有個完整的家,也更有利于孩子成長。
然而,事實真是如此嗎?日子過不下去,到底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為了孩子湊合過還是果斷選擇失婚好呢?如果失婚了,怎麼做到既能減小對孩子的傷害,又能穩妥失婚呢?
孩子是多數家庭失婚時不能回避的心靈之痛,失婚首先傷害的是孩子,其次才是大人。雖然失婚不好,但也不是說為了孩子,無論怎樣都不失婚。盲目地隱忍反倒會給孩子帶來更大地傷害。
「湊合」過對孩子的傷害
我們在網上或許能看到這樣的段子:女兒發現爸爸對媽媽不好,媽媽為了孩子隱忍湊合過日子。女兒看不下去了,于是偷偷寫信給媽媽「讓她失婚,還說自己年齡大可以跟著爸爸,弟弟年齡小跟著媽媽,等自己長大了就去找媽媽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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